學分抵免
【新生申請學分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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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申請時間:
─暑期班:113年7月1日(一)至12日(五)止
─夜間班:113年9月2日(一)至13日(五)止
※請於規定時間內填寫「抵免學分申請表」並備妥,送統一送交各系所進行審查作業,
並請依各系(所)113學年度課程規劃表所列之必、選修課程申請。
※辦理窗口:
-分機5417莊小姐(夜間班)
-分機5415邱小姐(暑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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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流程
1. 申請表格:「進修學院抵免學分申請表」請至本院網站下載 。
請將申請抵免之科目名稱填寫於「抵免學分申請表」,在規定期限內送交班代(勿個別繳交),
班代彙整後交由系所審查。
請依學生入學年度課程架構表所列必修、選修科目全部一次提出申請。
2. 應附證件及資料:
檢具「原修習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書正本」向系所提出申請。以上證件正本繳驗影印後即發還。
※學分為國外研究所者,請繳交蓋有本國駐外單位認證章之成績單正本。
3. 系所送交審查結果至本校進修學院教學服務組登錄。
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送交各班班代(勿個別繳交)彙整後,一併轉交系所審查,
逾期申請者,則請於次學期行事曆規定時間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