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頁首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及辦法

一、申請資格: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級距
家庭年收入
學生本人+兄弟姊妹或子女數
共1名
共2名
共3名
甲級(免息)
120萬元以下
可申貸
可申貸
可申貸
乙級(免息)
120~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
可申貸
丙級(自負全息)/
丁級(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丙級)
可申貸(丁級)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須為1.未成年或2.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上,且無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家庭年所得總額計算方式表
項目
計算方式
學生未婚者
未成年
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已成年
1.與其父母合計。
2.其父母離婚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
3.其父母均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學生已婚者
與其配偶合計。
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
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二、申請辦法:
填妥就學貸款申請表並於本院公告期限內E-mail至hch@cc.ncue.edu.tw
 (一)欲申辦線上申貸(線上對保)者,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並請務必確認:
    1.最近一次申貸之「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內容均未變更;如內容有變更,請臨櫃對保(詳備註一)
    2.未申貸生活費。惟第一次申貸及上學期休學者,不可申辦線上申貸(線上對保),請臨櫃對保。(申請表與申請步驟請於本校進修學院首頁/表單下載/就學貸款下載)
 (二)本組收到E-mail之就學貸款申請表後,會以E-mail回寄學雜費就貸額度繳費單,供申貸學生辦理就學貸款,請同學留意查收E-mail。如未收到 請主動來電聯絡承辦人洪先生(分機5412)。欲申辦就學貸款並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註冊時,就讀學校請點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夜間部。E-mail收到繳費單後,請於臺灣銀行受理對保手續起始時間,線上或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手續。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對保手續辦妥後,請於本院公告期限內郵寄或親自繳交所有證明文件至本院教學服務組。
 (三)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1.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正本)。
    2.就學貸款申請表(正本,需本人及保證人簽名或蓋章)。
    3.有申貸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者,請檢附本人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4.第一次申貸者,應多繳交全戶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壹份(記事 欄不可省略)。
     *全戶戶籍謄本:(1)學生未婚者: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2)學生已婚者:學生本人與配偶。
 (四)本院依據辦理就學貸款學生繳回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上傳就貸資料至「教育部就學貸款彙報系統」,審核借款人家庭年所得。續依照教育部查核結果,通知不合格之申貸學生並於本院規定期限內補繳學雜費。
三、備註:
 (一)欲申辦線上申貸(線上對保)者,請務必確認最近一次申貸的「臺灣銀行就 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內容之學生、關係人(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的姓名、 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址均未變更;如有變更,請臨櫃對保。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查調年度為申請之學年度減一,例如:112學年度第1學期及 112學年度第2學期,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年度皆為111年度。